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公主岭市欧洲行时尚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祖微微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20381MA147ARE4T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公主岭市四建楼下一楼门市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公市监处罚〔2023〕159号
经执法人员调查公主岭市欧洲行时尚店(经营者:苗岐 身份证号:220381198704014059)销售的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包括:羽绒服4件、T恤1件、长袖外套7件。据当事人交代上述商品是2023年9月在广州旅游时购买的,具体哪家店铺购买记不清了,无法提供供货商的相关资质、相关票据,结算方式为现金结算。当事人共购进了始祖鸟品牌12件上装,羽绒服4件,售价245元每件、薄外套4件,售价185元每件、长袖外套3件,售价175元每件、短袖1件,售价75元每件。共计货值金额2,320元。该店之前未销售过上述品牌商品,故违法经营额为2,320元。 执法人员于2023年11月1日对该店下达了《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让该店提供进货台账、销售台账、进货转账记录或其他凭证,限期内该店未能提供有供货单位合法签章的供货清单和货款收据且经查证属实或者供货单位认可、有供销双方签订的进货合同且经查证已真实履行、有合法进货发票且发票记载事项与涉案商品对应的及其他能够证明合法取得涉案商品的相关证明。
2023年11月1日根据工作安排,我局执法人员董乃源、吕春善汇同北京嘉翌峰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赵建坤来到公主岭市欧洲行时尚店进行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在该店经营区域内货架的待售区域内发现带有始祖鸟标识上衣12件。经北京嘉翌峰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赵建坤现场鉴定,上述12件商品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当事人对鉴定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经请示领导后,对上述产品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 调查认定的事实:经执法人员调查公主岭市欧洲行时尚店(经营者:苗岐 身份证号:220381198704014059)销售的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包括:羽绒服4件、T恤1件、长袖外套7件。据当事人交代上述商品是2023年9月在广州旅游时购买的,具体哪家店铺购买记不清了,无法提供供货商的相关资质、相关票据,结算方式为现金结算。当事人共购进了始祖鸟品牌14件上装,羽绒服4件,售价245元每件、薄外套4件,售价185元每件公主岭市欧洲行时尚店(经营者:苗岐 身份证号:220381198704014059)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处理意见及依据:公主岭市欧洲行时尚店(经营者:苗岐 身份证号:220381198704014059)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行为并做如下处罚:一、没收北京嘉翌峰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现场鉴定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带有始祖鸟标识上衣12件(羽绒服4件、T恤1件、长袖外套7件); 二、处罚款陆仟玖佰陆拾元整(6,960元)。
6960.00元
公主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1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个体户未按规定公示年报
公主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