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东馫食品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楼永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0115MA6QKNTC66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晋城镇钟贵村委会下钟贵村19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晋市监罚〔2025〕102号
2025年6月6日,本局根据群众投诉举报对昆明市晋宁区东馫食品厂开展现场核查,现场未查见与被投诉举报产品同批次的“巧鲜将”卤花生产品,其外包装标签有:“巧鲜将卤花生 颗粒饱满,香脆可口,犒劳自己吧!产地直销 精挑细选 个大饱满 粒粒香 五香味 产品名称:五香味卤花生,净含量:500g,产品类型:其他坚果与籽类食品(其他类),配料:花生(固体物含量≥70%)、饮用水、白砂糖、八角、桂皮、小茴香、花椒、甘草、香叶、食用盐、食用香精、聚赖氨酸盐,执行标准:GB/T 22165,生产许可证编号:SC11861042245145,保质期:180天(阴凉干燥处),委托方:云南省东馫食品厂,委托方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晋城镇钟贵村,被委托方:陕西向前看食品有限公司,被委托方地址: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安乐镇蔡王村村北”等内容,外包装标签所标识的委托单位名称与登记名称不一致,所标识的生产日期“2025年5月12日”中年份不清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4.1.6.1、4.1.6.1.3、4.1.7.1的规定。
经查,2025年5月12日,当事人委托陕西向前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了上述同种外包装的“巧鲜将”卤花生50件(24袋/件),成本36元/件,售价48元/件,货值金额合计2400元。截止2025年6月6日本局开展现场检查时,当事人将上述“巧鲜将”卤花生50件全部售出,当事人获利600元。
一、没收违法所得600元;
二、罚款人民币2000元。
2000.00元
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