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俊英米浆粿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俊英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50881MA32RDY03T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漳平市桂林街道和平南路15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漳市监管桂处〔2024〕3号
经查明,根据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报告编号:№:(2023)XHY-G00137,你店经营的米浆粿(加工日期为2023年11月20日),检验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I计)、mg/kg,标准指标:不得使用,实测值:501,单项判定:不合格,检出限:定量限:2,检测方法:GB 5009.182-2017,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I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据当事人陈述,该批的米浆粿不是自己加工的,是从漳平市外环东路72号的漳平市幼花米浆粿店购进的,购进日期为2023年11月20日,共购进了16kg。该批米浆粿食品监督抽样基数11.20kg,购进价格:4.20元/kg,销售价6.00元/kg,当天已全部销售完(含抽样1.20kg),销售金额为67.20元,获利20.16元。当事人未向供货者索取购进单据及营业执照。
综上,认定当事人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米浆粿货值金额为67.20元,违法所得为20.16元。
罚款(6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0.16元)
6000.00元
漳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