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河西区田予桐文化传媒工作室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田予桐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20103MA826TWY7P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与绍兴道交口广银大厦1-305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5-07
(2023)皖0203民初5907号
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
崔*
天津河西区田予桐文化传媒工作室
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
2
2023-12-19
(2023)皖0203民初5907号
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
崔*
天津河西区田予桐文化传媒工作室
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西市监处罚〔2024〕1100-23号
当事人于2023年7月底在快手平台开设了网上店铺“田予桐素问个体店”对外销售商品。当事人未经食品许可于2023年9月14日起在位于河西区黑牛城道皓日园的居住房屋内使用厨房内的餐饮器具熬制川贝陈皮柠檬膏装瓶后对外销售,至执法人员查获止,共计熬制19瓶,销售价格88元/瓶,已全部售出,销售金额1672元,至2023年12月22日止,当事人已退款704元。上述商品的食品标签中含有“润肺止咳化痰平喘”“具有生津、健脾的功效”“常用于暑热、咽喉炎症、咳嗽痰多、小儿百日咳等症”“三者合用能增大清热止热止咳的功效”等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表述。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满足未经许可从事食品制售和食品标签内容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表述的构成要件,货值金额1672元,违法所得968元。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968元;2.罚款2500元。
2500.00元
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