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鹤舞堂(廊坊)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三河市第五分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自华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131082MA0FY4KP9A所属地区:河北省
企业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区城建新村西侧商业门店2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三市监处罚〔2024〕124号
2024年4月16日,执法人员对廊坊常松药品连锁有限公司三河市第五分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药店于2024年4月16日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盐酸氟桂利嗪胶囊2盒和伲福达硝苯地平缓释片(Ⅱ)1盒。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药店于2024年4月19日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2024年4月24日,执法人员对该药店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责令改正情况进行复查,发现该药店于2024年4月22日仍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复方丹参滴丸(批号230513)1盒和阿司匹林肠溶片(批号24010601)4盒。
罚款0.2000万元
2000.00元
三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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