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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鼎立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裁判文书 2行政处罚 4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剑杰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3MA06GJF82N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红光农场南1000米104国道西侧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3-10
(2022)津0113民初37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天津市鼎立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11-19
2022-05-18
(2022)津0113执2028号之二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天津市鼎立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2-03-31
2022-01-25
(2022)津0113民初37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天津市鼎立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3630061.25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A1062025014
2025年10月11日,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在检查执法时,发现该项目存在施工单位进行卸料平台提升作业时,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第九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35000.00元
天津市红桥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026-01-06
2
津红应急罚﹝2025﹞02-0004号
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处人民币罚款伍拾万元(500000。00)
500000.00元
天津市红桥区应急管理局
2025-12-17
3
A1172023010
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罚款人民币二万元整
20000.00元
天津市宁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023-10-31
4
宁消行罚决字﹝2023﹞第0102号
天津市鼎立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宁河未来科技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工地)工地施工现场部位使用的标称为连云港市天意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MFZ/ABC4A型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喷射软管的长度小于400mm,不符合《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第6。7。1。1条规定。复查时,该单位施工工地现场的一具灭火器更换喷射软管后长度仍不足400mm,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逾期未改
给予天津市鼎立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宁河未来科技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工地)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元
天津市宁河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3-10-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