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小军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郑树丽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6MA2J0JAA5J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同协路1279号西子智慧产业园17号楼204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1-17
(2025)浙0113民初1407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自贸区杭旺能源有限公司
浙江小军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杭州小军市政园林有限公司,郑**,曹**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
2
2023-11-06
(2023)浙0106民初7445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中心支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浙江小军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3
2023-08-30
(2023)浙0110民诉前调1050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叶**
杨*,浙江小军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4
2022-04-20
(2022)浙0106民初753号
劳动争议
浙江小军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郭*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3-23
2023-03-23
(2022)浙0182执2499号之一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浙江小军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赖**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路政罚﹝2026﹞4782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3月09日13时44分,杭州市临平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261K12+900检查时发现杭州小军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杭州小军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叁仟玖佰陆拾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叁仟玖佰陆拾元整。
3960.00元
杭州市临平区交通运输局
2026-03-10
2
湖路政罚〔2026〕0354
2024年1月24日17时11分,湖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叶卫东、沈新强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1-2403:09:47车号为浙A38E69在X048(湖浔大道)南浔方向K20+8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76.9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7.9吨。
-
6110.00元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05
3
嘉路政罚﹝2026﹞3181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1月02日04时06分,海宁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临线K119+450检查时发现杭州小军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杭州小军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柒佰伍拾叁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海宁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柒佰伍拾叁元整的行政处罚。
753.00元
海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29
4
嘉路政罚〔2025〕311621
2025年4月15日13时57分,海宁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韩利杰、周灵芝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5-04-1103:03:11车号为浙A77C59在嘉临线K119+45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77.95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8.95吨。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陆仟陆佰叁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6635.00元
海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15
5
湖路政罚〔2024〕03J13
2023年4月17日21时43分,当事人车牌号为浙A01B80/浙AGQ46挂重型自卸半挂车(六轴)行经G104(杨鹿线)杭州方向K1353+800路段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1.45吨。根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2.45吨。
罚款人民币柒佰玖拾伍元整。
795.00元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01-23
6
杭余综执罚决字〔2023〕第000689号
2023年10月28日20时30分许,浙江小军物流有限公司委派驾驶员驾驶未办理《杭州市工程渣土准运证》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在余杭区五常街道载工程渣土(余泥)约40方,车辆于当日21时00分许行驶至工地门口处被执法人员现场查获。
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20000.00元
杭州市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11-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