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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赉县镇赉镇雪松换油补胎中心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孙雪松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20821MA16GYRC41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白城市镇赉县镇坦公路西(汇鑫集团2号楼商服20号门)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镇市监处罚〔2025〕98号
2025年4月18日,执法人员依法对镇赉县镇赉镇雪松换油补胎中心经营者孙雪松进行了询问。经询问,经营者孙雪松承认了其销售商品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事实,未加价销售商品,无违法所得。
2025年4月8日,城郊分局执法人员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镇赉县镇赉镇雪松换油补胎中心在经营过程中未按规定对所售商品明码标价。执法人员对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7日内整改。2025年4月15日,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仍未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经调查认定,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并参照《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节327“较轻”的规定。 责令其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000.00元。 妥否,请批示。
1000.00元
镇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07
2
镇市监处罚〔2023〕85号
城郊分局执法人员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镇赉县镇赉镇雪松换油补胎中心销售商品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规定明码标价经调查核实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未按规定对所销售商品明码标价并对该行为涉嫌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于当日立案。
罚款人民币500.00元
500.00元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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