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安县人文事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晃 | 注册资本:137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25MA385NPJ4P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靖安县人文路1号(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靖市监处罚〔2026〕62号
经查,当事人2025年3月10日至2026年4月4日期间销售骨灰盒时按照销售价格380-1460元不等价格进行销售,未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多收价款30885元;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6月17日期间自立收费项目按照160元/条标准收取金寿毯8320元。以上两项合计总金额39205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规定,建议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39205元;2.罚款78410元。
合计总金额117615元。
78410.00元
靖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