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云冈区韩一飞调料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韩飞飞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40214MA0KRXW57C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大同市云冈区口泉泉华街1排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同云冈市监处罚〔2024〕57号
2024年10月16日,我局收到位于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口泉泉华街1排5号的大同市云冈区韩一飞调料店抽检报告1份(No:SY-J06245181)。大同市云冈区韩一飞调料店八角中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2024年10月22日,我局收到我局收到位于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口泉泉华街1排5号的大同市云冈区韩一飞调料店抽检报告1份(No:SY-J06245182。)检验结果表明:大同市云冈区韩一飞调料店白芷中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
2024年10月22日,执法人员对大同市云冈区韩一飞调料店进行现场检查,该商户店内未见被抽样检验批次的八角和白芷。鉴于当事人经营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已经全部销售完毕,故本案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本局于2024年10月30日予以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对该单位经营者韩飞飞进行询问调查,当事人向本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执法人员围绕当事人涉嫌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2023年11月18日案件调查终结。
1、没收违法所得230元;2、罚款2000元。
2000.00元
云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