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统吃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楚广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1122MABXFFE33J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经济开发区新型产业园20A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红安市监处罚﹝2026﹞24号
经查实:当事人于2025年11月1日生产了“兰花豆(香万里)”120kg,以14元/kg的价格全部销售给上海馨昀食品有限公司,销售金额1680元。截止2026年2月6日,涉案食品“兰花豆(香万里)”因经销商上海馨昀食品有限公司已全部售出,导致无法召回。由于当事人不能提供涉案“兰花豆(香万里)”相关的成本核算材料及证据,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六条第二款“当事人未在指定期限内提供足够证据证实的款项,或者合法必要支出与其他支出混同且难以区分的款项,不予扣除。”,故本局认定涉案货值金额为1680元,因全部售完,认定违法所得为168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和第二款“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的规定予以追究。参照《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第十七条“对违法行为给予罚款处罚,法律规范条款设定了罚款的上、下限的,罚款幅度按照以下规定裁量:(一)减轻处罚的罚款在法定罚款下限值10%以上、下限值(不含下限值)以下范围内确定;”,本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减轻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680元;2.对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罚款30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31680元。
30000.00元
红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