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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刘云烟酒百货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云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41302MA2Q9KBD4J所属地区:安徽省
企业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大泽乡镇高口新村菜场街南头路东第二家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宿埇市监处罚〔2025〕760号
现场查获的30瓶古井贡酒年份原浆(其中“献礼版”8瓶,“古5”22瓶)后经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鉴定,该批产品均为假冒该公司已注册的“年份原浆”酒(注册商标)。涉案商品是2024年12月由一名张姓男子给其送货,共送了10件,4瓶/件,送货价300元/件;至案发,共售出“古5”2件,销售价420元/件,自己家喝了2瓶“献礼版”。截至案发,当事人已主动赔付该消费者,且无其他消费者前来反应在当事人店内购买到侵权商品。因当事人未能提供进销货记录,只能凭当事人口述计算违法所得与案值,本案涉案金额4200元,违法所得240元。另查:“年份原浆”及“古井贡酒”商标注册人均为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人地址:安徽亳州市古井镇,核定使用商品类别33类;“年份原浆”商标注册证:22867480号;“古井贡酒”商标注册证:12669193号。“古井贡酒”是经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亳州市古井镇中心镇区域,执行标准为GBT19327-2007,受法律保护。
1;罚款肆仟元; 2;没收侵权白酒30瓶。
4000.00元
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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