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爱民区家佳乐生鲜综合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姝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1004MA1E3N9673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凤凰城C2号楼101,102,103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牡市监处罚[2023]259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当事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当事人经营过生产日期为2021年10月13日的味聚特拌面菜,举报人提供的购物小票和购物视频等证据材料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特征,且通过检查其它市场主体,发现同一生产日期的味聚特拌面菜生产日期标注的位置并不都在同一位置,故对柳丙君陈述意见不采纳,办案人员认为当事人在2023年3月2日17时29分销售给举报人的1瓶生产日期为2023年10月13日的味聚特拌面菜已超过保质期15个月,因无其它证据证明当事人除上述这1瓶外还销售过超过保质期的味聚特拌面菜,故此案的货值金额为1×14.5=14.5元,另因不知道其进价,故本案的违法所得为14.5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举报人提供的购物小票照片和购物视频、现场笔录、现场照片、询问笔录等相关证据证明,以上证据材料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特征,各项证据之间已形成完整、严密的证据链,能充分证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
警告#罚款0.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4000.00元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2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2-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爱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黄花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