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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锦盛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建国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82MA35QJLN2L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经楼镇老汽车站二楼203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5-09
(2024)粤1881民初50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许**
李**,南昌市永平物流有限公司,樟树市锦盛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梁**
英德市人民法院
2
2024-03-28
(2024)粤1881民初50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许**
梁**,李**,樟树市锦盛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南昌市永平物流有限公司
英德市人民法院
3
2024-03-12
(2024)粤1881民初50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许**
梁**,李**,南昌市永平物流有限公司,樟树市锦盛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英德市人民法院
4
2022-11-24
(2022)粤1625民初2346号
承揽合同纠纷
江苏悦达长久物流有限公司
樟树市锦盛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中心支公司,曾**
东源县人民法院
5
2021-02-09
(2021)赣0982民初41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吴**
杨**,樟树市锦盛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宜春市樟树市人民法院
6
2021-01-27
(2021)赣0902民初369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樟树市锦盛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新建区营销服务部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5-28
(2024)粤1881民初50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许**
樟树市锦盛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英德市人民法院
2
2024-03-18
(2024)粤1881民初50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许**
樟树市锦盛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英德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3-29
2021-02-04
(2021)赣0982民初41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吴**与杨**、樟树市锦盛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东交罚﹝2026﹞03356号
本机关执法人员发现樟树市锦盛运输服务有限公司雇用的驾驶员李志辉驾驶赣C8888D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载普通货物从东莞市桥头镇往惠州市马安镇方向行驶,于2026年05月09日22时54分在东莞市桥头镇S120桥东大桥与惠州交界路段行驶,该车车货总重52.119吨,轴数是6轴,超限3.119吨,超限率6.37%,超过规定限值,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以上事实,有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非现场检测单、询问笔录、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证据为证。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治理超限超载2024版)》,使用重型半挂牵引车车货总质量超过《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超限率在30%以下的且超重吨位数1吨以上,违法程度为一般。《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后,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元)
1500.00元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6-15
2
粤东交罚﹝2026﹞03280号
本机关执法人员发现樟树市锦盛运输服务有限公司雇用的驾驶员李志辉驾驶赣C8888D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载从东莞市桥头镇往惠州市马安镇方向行驶,于2026年05月06日23时53分在东莞市桥头镇S120桥东大桥与惠州交界路段行驶,该车车货总重51.921吨,轴数是6轴,超限2.921吨,超限率5.96%,超过规定限值,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以上事实,有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非现场检测单、询问笔录、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证据为证。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治理超限超载2024版)》,使用重型半挂牵引车车货总质量超过《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超限率在30%以下的且超重吨位数1吨以上,违法程度为一般。《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后,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1000.00元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6-10
3
粤穗花交运罚﹝2025﹞HD20250715005号
2019年05月19日02时59分钟,你单位使用赣C6M835/赣C49P5挂车辆运载货物,行经G107赤坭国泰路段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地址:国泰(G107K2449+500))时,经现场设备检测,该车车货总重51822.00kg,轴数为6轴,超限2822.00kg,该车未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本案有《询问笔录》、《车辆检测报告单》、《车辆照片》等证据证实。
罚款¥1000.000元整
1000.00元
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
2025-07-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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