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铁力市喜旺蔬菜水果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牛娟华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0781MABQ6EM524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市铁力镇正阳街四委工商行住宅楼(一单元一层东侧)前栋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铁市监处罚[2024]23号
经查明:投诉人在铁力市喜旺蔬菜水果超市所购买的涉案产品为芬达葡萄味汽水,生产日期为2023年6月29日;保质期为九个月;截止到投诉人购买已过期4天。该产品于2023年8月4日在铁力市雪园商贸有限公司购进,共购进8瓶,进货价为2.4元每瓶,售价为3元每瓶,共卖出涉案产品同批次过期汽水1瓶,故案值3元,违法所得0.6元。该超市向执法人员提供了进货台账、进货小票、供货商营业资质、涉案产品的检验报告及投诉人购买涉案产品的收款记录。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当事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证明当事人的食品经营范围; 经营者牛娟华的身份证复印件,证明经营者的身份情况; 2.对当事人的现场笔录1份(2024年4月3日)、对当事人的现场检查照片2张,证明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涉案产品销售经营的情况; 3.对当事人的询问笔录一份,(2024年4月15日)证明当事人承认销售过投诉人所提供的过期食品及相关证据的确认。 4.铁力市喜旺蔬菜水果超市提供的进货票据、进货台账、供货商营业资质、涉案产品的检验报告,证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制度。 5.当事人提供的收费凭证(微信截图),证明该投诉人确实在铁力市喜旺蔬菜水果超市购买的该涉案产品。 以上证据材料依据法定程序收集,经当事人签字予以确认,证据真实、合法,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有关联性,可以证明当事人的主要违法事实。
罚款0.0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500.00元
铁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05
2
铁市监处罚〔2023〕58号
经查明:2023年11月21日,执法人员对铁力市喜旺蔬菜水果超市开展检查时,店内可见从业人员一名(芦桂花)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现场未见该从业人员的预防性健康检查证明公示在经营场所。当事人2023年度在本案案发之前未受到过同种行政处罚且其违法行为不存在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情形。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元
铁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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