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五凤镇包子馒头就这家小吃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刚文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10121MA6C4YD81W | 所属地区:四川省 |
| 企业地址:四川省金堂县五凤镇栖凤北路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堂市监处罚〔2025〕139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2月12日共加工制作了8蒸屉(16个每蒸屉)白面馒头,工艺是面粉中加入老面、泡打粉、酵母、玉米熟粉,再加入适量的水进行搅拌、揉搓、按压、醒发、造型等工序,再上蒸屉蒸煮,然后对外销售,这批次白面馒头截止2025年2月12日已全部销售完毕,销售价格是1元每个,共销售了128元,因没有计算成本,利润无法计算。2025年2月12日销售给抽样人员的价格为1元每个,共销售了10个(抽样单显示销售给抽样人员的价格是9.1元每kg,共销售了1.1kg,销售金额是10.01元,可能是他们系统原因,不能使用“个”为单位)。 \n2025年2月12日,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成都市食品检验研究院对当事人经营的白面馒头进行了抽样检测,经检测,其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实测值是0.0578g/100g,而该项目的标准指标为不得使用,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 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n调查中,当事人向我局提供了抽检批次白面馒头的面粉进货票据等资料。
予以警告,处罚款500.00元(大写:伍佰元整)。
500.00元
成都市金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