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鑫泰殡葬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国安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924MA70J5C62M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洞河镇街道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紫洞政罚决字﹝2025﹞第007号
2016年7月至2016年12月,紫阳县鑫泰殡葬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国安)在洞河镇洞河村四组(小地名:老坟岭)占用耕地修建殡仪馆,该殡仪馆无建设用地手续,属未批先建。
1、对非法占用399㎡土地(旱地)处以10元/㎡的罚款,共计人民币叁仟玖佰玖拾元整(小写:3990.0元);2、对占用399㎡土地硬化的地面进行没收;3、责令2026年2月21日前将占用的土地(旱地)恢复原状。
3990.00元
紫阳县洞河镇人民政府
2025-08-22
2
紫洞政罚决字﹝2025﹞第006号
2016年7月至2016年12月,紫阳县鑫泰殡葬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国安)紫阳县洞河镇洞河村四组(小地名:老坟岭)境内在其自己的林地修建殡仪馆,经中策资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现场勘验鉴定占用林地面积0.0301公顷,共301平方米;其行为已构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1.责令2026年2月20日前将占用的林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处非法改变林地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00元的罚款3010.00元。
3010.00元
紫阳县洞河镇人民政府
2025-08-20
3
紫自然罚决字(2024)第003号
紫阳县鑫泰殡葬服务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洞河镇洞河村四组集体土地683.74平方米修建建设殡仪馆和场地硬化,属未批先建违法行为
1、对非法占用693.74平方米集体土地处以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共壹万叁仟陆佰柒拾肆元捌角整;2、限30日内对硬化的59.43平方米集体土地恢复原貌,对占用624.31平方米集体土地修建的建筑物进行没收
13674.80元
紫阳县国土资源局
2024-04-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