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余智水果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余智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0105MA4RY2PQ1N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沙坪社区沙坪集镇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开市监处罚〔2024〕41号
2023年10月9日,长沙市开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本局”)委托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经营的小叶桔进行抽样检验。2023年11月6日,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向本局出具了检验报告,小叶桔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联苯菊酯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11月8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见抽检不合格批次小叶桔,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抽检不合格批次小叶桔合格证明。执法人员依法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当场警告行政处罚。2023年11月14日,本局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项“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十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 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予以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39.48元;3、罚款5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5239.48元,上缴国库。
5000.00元
长沙市开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