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哈尔右翼前旗清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范明 | 注册资本:37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92611678293X4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博诚创业园4号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5-23
(2023)内0926民初540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察哈尔右翼前旗清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察右前旗万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察哈尔右翼前旗人民法院
2
2023-05-08
(2023)内0926民初540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察哈尔右翼前旗清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察右前旗万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察哈尔右翼前旗人民法院
3
2022-02-11
(2021)内0926民初1564号
侵权责任纠纷
内蒙古卓越广告有限公司
察哈尔右翼前旗清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察哈尔右翼前旗人民法院
4
2022-02-11
侵权责任纠纷
内蒙古卓越广告有限公司
察哈尔右翼前旗清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察哈尔右翼前旗人民法院
5
2022-02-09
(2021)内0926民初1564号
侵权责任纠纷
内蒙古卓越广告有限公司
察哈尔右翼前旗清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察哈尔右翼前旗人民法院
6
2022-01-26
(2021)内0926民初1564号
侵权责任纠纷
内蒙古卓越广告有限公司
察哈尔右翼前旗清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察哈尔右翼前旗人民法院
7
2022-01-26
侵权责任纠纷
内蒙古卓越广告有限公司
察哈尔右翼前旗清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察哈尔右翼前旗人民法院
8
2021-01-19
(2021)内09民终10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高**
察哈尔右翼前旗给排水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0-11-18
(2020)内0926民初642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高**
察哈尔右翼前旗给排水公司
察哈尔右翼前旗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11-11
2022-10-18
(2022)内0926民初1011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李**、田**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7-05
2022-02-11
(2021)内0926民初1364号
侵权责任纠纷
郭**、内蒙古卓越广告有限公司等侵权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环罚﹝2025﹞13号
2025年3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于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发现,察哈尔右翼前旗清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赛罕污水处理厂)于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2日总磷和化学需氧量均存在超标情况。经现场调阅察哈尔右翼前旗清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赛罕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历史数据发现,该公司2025年3月17日/3月22日总磷累计超标4.99倍,化学需氧量累计超标2.02倍。
经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和行政执法审议委员会审议,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排污许可证,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一)超过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排放污染物”。同时参照《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第五条及《常用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第三类第二项第23号规定:处罚裁量分级基准及违法情节为:“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使用自动监测数据的”,罚款范围为“10万+1万×一般污染物累计超标倍数+2万×有毒有害污染物累计超标倍数=罚款金额累计超标倍数=自动监测日均值超标倍数的累加。不足20万元的,按照20万元处罚。罚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我局决定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处以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的罚款。
200000.00元
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
2025-07-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