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众安钢瓶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任应华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302MA6HKKJ164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忠庄街道共青大道五号还房小区3栋3单元2楼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播市监处﹝2023﹞108号
经查:当事人成立于2019年3月15日。2019年7月1日,当事人向遵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呈报《遵义市众安钢瓶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遵义市开展共享气瓶出租业务的请示》。2019年7月4日,遵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复同意当事人严格按照《请示》所承诺的“经营原则”在遵义市开展共享气瓶租赁业务。 当事人分别于2022年12月01日、2022年12月12日、2022年12月23日、2023年01月15日与遵义市富利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遵义市大润燃气有限公司、遵义市九洲燃气有限公司和遵义市百江燃气有限公司液化气储备站签订《钢瓶代租协议》委托上述4家供气企业收取当事人自有产权气瓶的其他费用(包括检瓶换芯片角阀费用);另于2023年2月16日委托供气企业宏图公司收取检瓶换芯片角阀费用。本机关介入案件调查后,当事人于2023年4月14日停止收取检瓶换芯片角阀费用。 当事人收取检瓶换芯片角阀费用共计201965元,其中,伙同宏图公司收取51020元,伙同遵义市百江燃气有限公司液化气储备站收取134725元,伙同遵义市富利燃气有限公司收取16220元。 当事人收取上述“检瓶换芯片角阀”费用的气瓶,是当事人提供的“共享气瓶”,产权属于当事人,并由当事人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后开展租赁业务。依据《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23-2021)第8.4条“(2)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向气体使用者提供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使用单位应当负责对本单位使用登记的气瓶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更换超过使用年限的瓶阀等安全附件,涂敷使用登记标志和下次检验日期……”的规定和遵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遵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关于在遵义市开展共享气瓶出租业务的请示>的批复》(〔2019〕591号)及2019年07月01日当事人向遵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呈报《遵义市众安钢瓶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遵义市开展共享气瓶出租业务的请示》,当事人承担“共享气瓶”的涂装、使用登记、电子标签加装、充装系统改造、申报检验等责任,“检瓶换芯片角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综上,当事人涉嫌哄抬价格的事实成立。在哄抬价格共同违法行为中起主要作用,收取的不合理费用共计201965元,违法所得201965元。 以上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质。 证据二:身份证复印件、任职文件、授权委托书各1份,证明李耕的身份。 证据三:《关于在遵义市开展共享气瓶出租业务的请示》复印件1份,遵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关于在遵义市开展共享气瓶出租业务的请示》(〔2019〕591号)的批复1份,证明当事人获得批准在遵义市开展共享气瓶出租业务的事实。 证据四:《钢瓶代租协议》4份,证明当事人委托遵义市富利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遵义市大润燃气有限公司、遵义市九洲燃气有限公司和遵义市百江燃气有限公司收取其他费用(包括检瓶换芯片角阀费用)的事实。 证据五:当事人收取宏图公司管理费60万元转账凭证,遵义市富利燃气有限公司收取检瓶换芯片角阀费用统计表1份,遵义市播州区宏图燃气有限公司收取检瓶换芯片角阀费用统计表1份,遵义市百江燃气有限公司收取检瓶换芯片角阀费用统计表1份,证明当事人伙同
罚款20.1965万元#
201965.00元
遵义市播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