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龙凤区独一处小米豆饭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贾清芬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607MA19TB4U6W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高新区新村10-28-6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庆市监处罚[2024]550号
经核查,有机菜花炒肉、干锅有机菜花是当事人店内的菜品,干锅有机菜花菜品通过店内销售,有机菜花炒肉通过当事人饿了么外卖平台小米豆饭进行销售,上述菜品均标注有“有机”字样。当事人制作上述菜品所用菜花,没有获得有机产品认证。当事人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而在其销售的菜品上标注含有“有机”的文字表述。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授权委托书1份,证明当事人在经营活动中的主体资格情况;2、当事人现场检查笔录1份,证明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开展现场检查的相关情况;3、当事人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违法事实的相关情况;4、执法人员现场提取的当事人店内标注“有机”文字的菜牌照片1张,饿了吗平台小米豆饭店铺截图2张,证明当事人使用“有机”字样的事实;5、信用中国(黑龙江)截图一张,证明当事人未被列严。
罚款0.1万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000.00元
大庆市局高新执法分局
2024-08-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