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独山鸿发床垫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周红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2726MABW7H588T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独山县井城街道飞凤井原机械厂房屋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独市监处罚[2023]0232号
经查,2023年8月2日,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对当事人生产、销售的棕纤维弹性床垫进行抽样检验,该批次棕纤维弹性床垫的生产日期:2023-08-02,规格型号:1800mm×2000mm,抽样基数:3张,样品数量:2张,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耐久性要求项目不符合GB/T 26706-2011《软体家具 棕纤维弹性床垫》;依据《贵州省床垫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2年版)》,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当事人现场签收并认可检验结论,没有提出复检要求。当事人共生产了上述棕纤维弹性床垫3张,销售了2张,销售价200元/张,成本价187元/张,还有1张存放在仓库未售出。货值金额600元,违法所得26元。 经查询贵州省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当事人在案发之前未有因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产品的违法行为而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况,系首次违法。 当事人在收到检验报告后,得知生产的棕纤维弹性床垫为不合格产品,就立即主动进行了整改,一是停止生产、销售该款棕纤维弹性床垫。二是加强生产各环节的管控,避免再次出现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情况。三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GB/T 26706-2011《软体家具 棕纤维弹性床垫》的学习,提高产品质量意识,保障生产、销售的产品是合格产品。并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及身份信息。 2.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出具的报告编号为JD/JJ/230027的检验报告,证明当事人生产、销售的棕纤维弹性床垫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产品的事实; 3.对当事人生产经营场所的现场检查记录1份(2页),现场检查照片2张,证明当事人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产品的事实; 4.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询问笔录1份(6页),证明当事人的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产品的违法事实、违法情节情况; 5.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实施查封行政强制措施制发的《独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及送达回证各1份,证明当事人生产经营场所内待售棕纤维弹性床垫的情况以及本局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 6.贵州省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查询截图2张,证明当时人系首次违法的事实; 7.整改报告1份,证明当事人对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产品及时进行整改的事实。 以上证据均经过了当事人或相关出证人的签名确认。
罚款0.0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800.00元
黔南州独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1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07-04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黔南州独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