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田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金华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102MA6K9J9P9B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环城西路3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昆五消行罚决字﹝2024﹞第0070号
昆明田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2024年4月11日,昆明市五华区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对位于五华区环城西路37号的“汉庭酒店”实施监督抽查时,发现昆明田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汉庭酒店”存在:1、消防车通道上停放车辆侵占净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喷淋系统楼层放水试验后,报警阀未在国家标准规定时限内及时启动;3、1部疏散楼梯间内自然通风设施被封堵或封闭在室内导致失效,以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鉴于该单位主动配合查处并如实说明情况,予以从轻处罚
给予昆明田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给予昆明田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合并执行: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15000.00元
昆明市五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4-22
2
昆五消行罚决字﹝2023﹞第0107号
你场所使用消防从业人员不符合规定。2023年7月11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在监督执法中,发现昆明田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下列消防违法行为:现场检查当日该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为店长,经询问发现其未持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违反《云南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鉴于你场所整改不力,违法行为处于持续状态,依法从重处罚
给予昆明田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昆明市五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08-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