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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上虞宇恒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之付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04MACWYA2P8Y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上浦镇104国道工业园1-1号(住所申报)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绍路政罚﹝2025﹞031599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6月07日09时43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1041573K+600M左侧检查时发现绍兴上虞宇恒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绍兴上虞宇恒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玖仟陆佰贰拾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邮政银行上虞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玖仟陆佰贰拾元整。
9620.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06-09
2
嵊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369号
当事人绍兴上虞宇恒运输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在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界镇天乐园中科院茶叶研究所嵊州综合试验基地右侧空地上实施了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及《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高频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绍市综执[2024]11号)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2.警告。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1、警告;2、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20000.00元
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4-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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