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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令哈锦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包有香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32802MA7595YY1Q所属地区:青海省
企业地址: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长江路与茫崖路交汇处融城国际37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3-22
(2024)青28民终105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德令哈锦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2
2024-02-28
(2024)青2802民初193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德令哈锦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马**
德令哈市人民法院
3
2023-10-23
(2023)青2802民初955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德令哈锦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青海暖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德令哈市人民法院
4
2023-09-25
(2023)青2802民初955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德令哈锦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青海暖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德令哈市人民法院
5
2023-08-21
(2023)青2802民初955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德令哈锦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青海暖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德令哈市人民法院
6
2023-07-19
(2023)青2802民初874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德令哈锦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德令哈德园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德令哈市人民法院
7
2023-03-06
(2023)青2802民初17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德令哈锦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青海华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德令哈市人民法院
8
2022-09-08
(2022)青2802民初98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德令哈锦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罗**
德令哈市人民法院
9
2021-11-23
(2021)青2802民初756号
合同纠纷
德令哈锦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青海盈天能源有限公司
德令哈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1-08-22
合同纠纷
德令哈锦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青海盈天能源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德令哈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3-01
2024-02-28
(2024)青2802民初193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德令哈锦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4-01-22
2023-12-29
(2023)青2802民初182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德令哈锦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白**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4-01-22
2023-12-29
(2023)青2802民初182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德令哈锦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达**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4-01-22
2023-12-29
(2023)青2802民初182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德令哈锦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4-01-22
2023-12-29
(2023)青2802民初182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德令哈锦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郭**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4-01-22
2023-12-29
(2023)青2802民初182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德令哈锦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魏**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3-04-12
2023-03-09
(2023)青2802民初17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德令哈锦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华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23403.00元
民事案件
8
2021-11-26
2021-07-13
(2021)青2802民初756号
合同纠纷
德令哈锦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盈天能源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德市监处罚〔2025〕31号
当事人是上述电梯的使用单位,检验合格有效期至2024年04月30日,当事人在电梯有效期届满时未签订维保合同。执法人员于2025年11月17日在青海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系统查询涉案电梯于2023年10月10日办理停用手续,检验有效期至2024年04月30 日,截至2025年11月17日该电梯仍是停用状态。2025年11月04日行政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当事人未按规定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2025年11月3日15时51分市民致电96365反映,市民被困于海西州德令哈市登记证编号为梯11青H00715(20)电梯内,证明在超出电梯定期检验有效期后及处于停用状态中时,仍然继续使用。
责令停止使用未经检验的电梯;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罚款3万元。
30000.00元
德令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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