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和谐医院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任萍 | 注册资本:66.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2741L140342986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光明和谐家园东区第20栋厢房7门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加市监处罚﹝2023﹞5号
当事人销售的邦伦注射用炎琥宁以每瓶5.50元购进,以每瓶15.0元销售,共售14瓶,加价率为172%,多收价款为109.9元,其行为违反了《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第4号公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规定,构成不执行法定价格干预措施违法行为。
1、没收未返还多收价款109.9元;2、处违法所得二倍罚款人民币219.8元。
219.80元
加格达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20
2
加格达奇市监处罚[2023]5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01月05日购进邦伦注射用炎琥宁,属抗病毒类药物,产品批号:22111217A;生产企业:湖北长联杜勒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生产日期:2022年11月12日;有效期至:2024年11月11日,以每瓶5.50元共购进2000瓶,销售价格为每瓶15.0元,加价率为172%。
当事人购进的邦伦注射用炎琥宁,购进价格是每瓶5.50元,以每瓶15.0元的价格销售了14瓶,当事人每瓶多收7.85元,共多收价款109.9元。
至2023年3月22日当事人多收价款109.9元未予以返还。
对照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标准,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上述事实,主要由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具有合法经营主体资格的事实;
2、当事人现场笔录一份、现场检查照片6张,证明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情况和当事人以每瓶5.50元购进邦伦注射用炎琥宁,每瓶15.0元价格销售14瓶的事实;
3、被授权人王西英询问笔录、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以每瓶5.50元购进邦伦注射用炎琥宁,每瓶15.0元价格销售14瓶和王西英具有合法身份的事实;
4、当事人授权王西英的授权委托书一份,证明本案由王西英接受调查,提供证据,接收法律文书的事实;
5、随货同行单照片1张,证明当事人购进邦伦注射用炎琥宁每瓶进价5.50元,共购进2000瓶的事实;
6、销售记录、库存截图两张,证明当事人销售邦伦注射用炎琥宁14瓶的事实;
7、当事人提供退款明细单,证明多收价款109.9元未予以返还的事实。
罚款0.0219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219.80元
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