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创威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桦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320913MA7H12WXXG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江苏省盐城市盐南高新区人民南路38号新龙广场11号楼310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滨海交路执〔2026〕654号
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罚款伍仟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5000.00元
滨海县交通运输局
2026-05-20
2
响水交路执﹝2026﹞210号
2026年04月08日09时52分,我局执法人员在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华都丽景西门对车辆苏JFB9996(渐变绿)小型轿车行政检查,发现该车司机王济平通过延安创威科技有限公司“优e司机聚合版”手机端APP于2026年04月08日09时33分接单,驾驶车辆苏JFB9996(渐变绿)小型轿车从响水残联附近接乘客到老粮票饭店,订单完成后有隐私保护看不到具体内容,订单编号为 2604088439704232865,订单完成后通过优 e 司机极速版收取车费 6.70 元。经调查取证,截止2026年04月08日09时52分,该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我单位已依法对该车司机立案查处(案号:响水交路执〔2026〕208号)。因延安创威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具体负责延安创威科技有限公司在盐城地区的网约车运营工作,我局根据该案件线索,对延安创威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罚款伍仟元
5000.00元
响水县交通运输局
2026-05-19
3
响水交路执﹝2026﹞207号
2026年03月31日09时20分,我局执法人员在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人民医院北门对车辆苏JF63787(渐变绿)小型轿车行政检查,发现该车司机林丽通过延安创威科技有限公司“优e司机聚合版”手机端APP于2026年03月31日09时10分接单,驾驶车辆苏JF63787(渐变绿)小型轿车从响水县人民医院接乘客到华都水榭阳光,乘客取消订单还未完成。经调查取证,截止2026年03月31日09时20分,该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我单位已依法对该车司机立案查处(案号:响水交路执〔2026〕186号)。因延安创威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具体负责延安创威科技有限公司在盐城地区的网约车运营工作,我局根据该案件线索,对延安创威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罚款伍仟元
5000.00元
响水县交通运输局
2026-04-21
4
滨海交路执﹝2026﹞42号
2025年12月30日上午,我单位执法人员在滨海县滨海港站售票大厅门口处附近检查时,发现延安创威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陈广辉驾驶车辆苏JD18350(绿)比亚迪牌小型普通客车通过延安创威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优e司机极速版”手机端APP接单,从滨海县滨海港站接一名乘客送到滨海县第二人民医院(金八滩新城南),完成订单后乘客在“优e司机极速版”手机端APP支付车费57.19元,司机陈广辉通过“优e司机极速版”手机端APP收取车费56.47元。在检查现场执法人员发现延安创威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陈广辉驾驶该车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过程中超出经营区域,该行为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我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当即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过程记录,并责令该车驾驶员陈广辉驾驶苏JD18350(绿)比亚迪牌小型普通客车停放到安全位置。
罚款伍仟元
5000.00元
滨海县交通运输局
2026-01-28
5
盐交路执﹝2026﹞6号
2025年11月11日上午7时33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盐城站对司机周晓华驾驶的车辆苏JDQ8633(渐变绿)例行检查时发现,司机周晓华于2025年11月11日 上午7时11分驾驶车辆苏JDQ8633(渐变绿)通过延安创威科技有限公司“优e司机”APP接单,从康乐苑(西南门)接乘客送到盐城站,该订单完成后,乘客通过“优e出行”APP支付车费12.25元,司机周晓华通过“优e司机”APP收取车费11.75元。经调查取证,截止于2025年11月11日16点10分,苏JDQ8633(渐变绿)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我单位已依法对司机周晓华立案查处(案号:盐交路执〔2025〕799号)。因延安创威科技有限公司是“优e出行”及“优e司机”两款手机端APP的运营主体。延安创威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具体负责延安创威科技有限公司在盐城地区的网约车运营工作,我单位根据该案件线索,对延安创威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罚款伍仟元
5000.00元
盐城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19
6
滨海交路执﹝2025﹞2122号
2025年11月04日上午,我单位执法人员在滨海县滨海港站售票大厅门口处附近检查时,发现延安创威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王跃 驾驶车辆苏JDL7858(绿)别克牌小型轿车通过延安创威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优E司机极速版”手机端APP接单,从滨海县臻园北门接一名乘客送到滨海县滨海港站,完成订单后乘客在“优E司机极速版”手机端APP支付车费17.43元,司机王跃 通过“优E司机极速版”手机端APP收取车费16.93元。在检查现场执法人员发现延安创威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王跃 驾驶该车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过程中超出经营区域,该行为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我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当即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过程记录,并责令该车驾驶员王跃 驾驶苏JDL7858(绿)别克牌牌小型轿车停放到安全位置。
罚款伍仟元
5000.00元
滨海县交通运输局
2025-12-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