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小包谷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红飞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5MAC2HAHL06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石马河街道金科10年城59号附1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璧山市监处罚〔2024〕391号
经查,2021年2月1日,重庆琪金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与璧山区教委签订有《璧山区学校食堂猪肉定点配送合同》,约定璧山区教委管理范围内的学校食堂(包括璧山中学食堂)使用的猪肉(鲜猪肉,不得配送冰冻猪肉)由重庆琪金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配送,合同有效期为五年。2024年2月1日,重庆琪金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与重庆小包谷食品有限公司签订了《璧山区璧山中学学校食堂猪肉定点配送业务承包合同》,并签订了《车辆租赁协议》,当事人租赁琪金公司车牌号为渝62076的轻型厢式货车1辆,约定琪金公司将璧山中学食堂使用的猪肉(鲜猪肉,不得配送冰冻猪肉)配送业务转包给当事人经营,配送期限是自2024年2月1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止,并在承包合同中明确了配送经营的相关法律责任。2024年6月22日,当事人以21元的价格于琪金公司购进980鲜猪肉。当日,当事人经营配送到璧山中学双星校区东门三食堂瘦肉74.7(销售价格27元)、一级肉25(销售价格22.6元)、二级肉50.4(销售价格24元)、通排29.9(销售价格33.2元),共180,其中19.4瘦肉(销售价格27元)经当事人业务员刘青山、东门三食堂厨师长冯定祥及我局执法人员共同现场确认,有酸臭异味。本案查获的感官性状异常(存在酸臭异味)的猪肉货值金额为19.4;27元=523.8元,因璧山中学东门三食堂当场将有酸臭异味的猪肉退回当事人,未付款,故本案当事人无违法所得。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00元的从轻行政处罚
50000.00元
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3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重庆市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