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民勤县国盛农资经营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以国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20621MA71YY463M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武威市民勤县大坝乡张茂村四社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民农(农药)罚﹝2024﹞4号
2022年1月5日,当事人从民勤县贤丰农业公司购进“仲丁灵”农药20箱,贤丰农业公司赠送2箱,每箱20瓶,支付农药款5360元。该农药产品标签标注生产日期为2021年9月。2022年2月,当事人从武威一农资公司购进“苦参碱”农药15箱,每箱20瓶,支付农药款3600元。该农药产品标签标注生产日期为2021年10月。经核实,以上两种农药产品购进时均为合法产品。经查询当事人2022年以来销售台账,当事人在以上两种农药产品质量保证期内销售仲丁灵农药产品381瓶,销售价格15元/瓶;销售苦参碱农药产品100瓶,售价15元/瓶。当事人自己使用仲丁灵农药2瓶,苦参碱农药1瓶。2024年初,当事人发现以上两种农药产品超过质量保证期,便将以上两种农药产品包装瓶盖上的喷码生产日期擦除摆放在其农药仓储场所继续销售。2024年4月1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在“春季农资打假护春耕专项行动”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摆放销售的以上两种农药产品,标签和瓶盖均未标注生产日期,涉案农药货值金额3840元。当事人未取得违法所得。
1、没收仲丁灵农药57瓶;2、没收苦参碱农药199瓶;3、并处罚款6100元。
6100.00元
民勤县农业农村局
2024-04-3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17-07-05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武威市民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16-07-06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武威市民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15-07-08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武威市民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