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正航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陶光辉 | 注册资本:463.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70956698225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大石街道办事处产业园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6-07
(2023)渝0117民初5148号
买卖合同纠纷
程**
重庆正航食品有限公司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2
2019-09-03
(2019)渝0192民初10272号
不正当竞争纠纷
重庆市柏林麻油厂
重庆市平易粮油有限公司,重庆正航食品有限公司
重庆市人民法院
3
2019-08-27
(2019)渝0192民初10272号
不正当竞争纠纷
重庆市柏林麻油厂
重庆市平易粮油有限公司,重庆正航食品有限公司
重庆市人民法院
4
2019-08-26
(2019)渝0192民初10272号
不正当竞争纠纷
重庆市柏林麻油厂
重庆市平易粮油有限公司,重庆正航食品有限公司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5
2019-08-21
(2019)渝0192民初10272号
不正当竞争纠纷
重庆市柏林麻油厂
重庆市平易粮油有限公司,重庆正航食品有限公司
重庆市人民法院
6
2019-08-20
(2019)渝0192民初10272号
不正当竞争纠纷
重庆市柏林麻油厂
重庆市平易粮油有限公司,重庆正航食品有限公司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6-14
2023-06-13
(2023)渝0117民初5148号
买卖合同纠纷
程**与重庆正航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合川城管罚决字﹝2025﹞第000010号
重庆正航食品有限公司,厂长刘永红代表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19时20分实施了将销售后回退的火锅底料用大蛇皮袋装好,共计45袋880千克,运输到重庆市合川区大石街道S9合安高速嘉陵江特大桥正下面桥墩旁倾倒的行为。
重庆正航食品有限公司,厂长刘永红代表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19时20分实施了将销售后回退的火锅底料用大蛇皮袋装好,共计45袋880千克,运输到重庆市合川区大石街道S9合安高速嘉陵江特大桥正下面桥墩旁倾倒的行为。违反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的调查,倾倒生活垃圾量不大,且没有造成环境污染。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16年修正本)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
6000.00元
重庆市合川区城市管理局
2025-09-01
2
渝合川市监处罚〔2024〕754号
现查明,涉案食品烧椒酱(半固态复合调味料)在生产过程中,山梨酸钾配料称重后与配料称重好的酵母粉一起放入待加入的容器中,酵母粉易吸收空气中的水份结块,将部分山梨酸钾结在一起,起锅后搅拌时间不够,造成部分产品山梨酸钾抽检不合格。2024年4月25日当事人共生产5件(规格:20瓶/件)烧椒酱(半固态复合调味料),共计100瓶。2024年5月31日,当事人将上述5件(共100瓶)产品以6.5元/瓶的销售给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福湾超市(以下称为永辉超市),销售价格共计650元。执法人员送达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当事人于2024年9月25日,向永辉超市进行不合格产品召回,最终共召回20瓶,并补发其他产品作为上述20瓶产品的补货,于2024年10月5日将上述20瓶产品进行报废处理。综上,我局认定当事人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货值金额(销售价计算)为400瓶6.5元/瓶=2600元。另由于当事人现召回20瓶的涉案食品后,以补货的形式补偿永辉超市该20瓶涉案产品的货款,故认定当事人的违法所得为(400-20)瓶6.5元/瓶=2470元。
1.没收违法所得0.247万元;2.罚款0.8万元。
8000.00元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