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嘉益佳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何宇韩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603MAAL252E6C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铜仁市德江县玉水街道建设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万市监处罚﹝2023﹞55号
经查,当事人办理公司设立注册登记时提交的经营场所证明材料为房产证和租赁合同,提供的房产证编号为:筑房权证铜仁字第023548351号,房屋坐落为:铜仁市万山区谢桥新区(梵净山大道)南溪苑第A幢2号,房屋所有权人为:张伟强,提交的租赁合同是以房屋所有权人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名义签订的。经我局向当事人注册登记地址所在的万山区谢桥办事处南溪苑小区的物业代管公司和铜仁市万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实,当事人申办营业执照时提交的房屋产权证为虚假伪造证件,提供的租赁合同为伪造合同,上述房屋产权证为当事人通过微信渠道向个人购买,未查验交易人资质及身份信息,未履行材料真实性核查义务即提交申办公司营业执照,当事人存在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违法行为。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3年8月1日,《铜仁市万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笔录》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办理公司设立登记的住所为虚假地址的事实; 2.2023年8月4日,《铜仁市万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调查函》复印件1份,证明我局执法人员向铜仁市万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协助调查房屋产权真实性的事实; 3.2023年8月4日,铜仁市万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查询结果》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房屋产权证为虚假伪造证件的事实; 4.2023年8月31日,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杨武洪的《铜仁市万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笔录》原件1份,证明当事人在办理公司设立注册登记时提交的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申请材料为虚假材料的事实; 5.2023年9月8日,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粟钰玲的《铜仁市万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笔录》原件1份,证明当事人在办理公司设立注册登记时提交的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申请材料为虚假材料,且房屋产权证通过微信渠道购买并支付相应费用的事实; 6.2023年9月8日,当事人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微信转账截图14张,证明当事人联系购买房屋产权证申办营业执照并支付相关费用的事实; 7.当事人设立注册登记档案及电子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通过全程电子化方式申请设立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事实; 8.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授权委托书原件2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议件2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以上证据均由当事人签名认可,办案人员对其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逐一进行了审查认定,符合证据要求,予以采信。
罚款5.0万元#
50000.00元
铜仁市万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