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威尼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任玺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11253165318442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浠水县清泉镇宝塔村安时大道33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浠水市监处罚〔2026〕2号
经查,当事人是威尼斯小区、世纪商城(建材城)等用电户转供电服务的提供者。自2021年10月15日起,《湖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显示居民合表用电电度电价为:不满1千伏0.58元/度、1-10千伏0.57元/度,当事人用电量超千伏,当事人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向浠水县供电公司按照0.57元/度的标准缴纳转供电终端用户电费,向所辖转供电终端12家用户加价收取电费,其中有10户以1元/度的价格收取313699度的电费,有2户以0.8元/度的价格收取141568度的电费,当事人共计向12家转供电终端用户多收用电费用金额为163300.2元。
经核查,当事人已于2025年12月12日开展退还多收价款工作。截止2025年12月24日,应退还多收价款163300.2元,实退还多收价款163300.2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价格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60000元。
60000.00元
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06
2
浠消行罚决字﹝2025﹞第0008号
2025年12月18日,浠水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接到12345平台举报投诉后对位于浠水县清泉镇宝塔村安时大道333号的浠水县威尼斯世纪城(物业管理单位:浠水威尼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任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1253165318442)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小区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小区消防控制室报警主机故障未维修)、疏散通道被占用(疏散通道被可燃物杂物占用)、消防控制室无操作人员二十四小时值守。
浠水威尼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处罚款伍仟叁佰元整的处罚,占用疏散通道处罚款伍仟叁佰元整的处罚,消防控制室无操作人员二十四小时值守处罚款捌仟柒佰元整的处罚
14000.00元
浠水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12-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