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鱼水南乡电商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郝光学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728MA6YWEXD85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汉中市镇巴县渔渡镇九家榜村槐荫大道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5-28
2025-01-20
(2025)陕0728民初115号
不正当竞争纠纷
汉中鱼水南乡电商服务有限公司与汉中秦巴纯源商贸有限公司、朱*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镇市监处罚〔2025〕10号
2025年3月22日经现场检查,发现汉中鱼水南乡电商服务有限公司网店上销售的黑木耳与陕西市场监管平台投诉单编号:1610728002025031812291903号投诉相符。
一、 具体情况,汉中鱼水南乡电商服务有限公司抖店销售干货食品木耳虚假宣传为特级秋木耳,是从本地农家收购,因确实秋木耳品质较好,他们认为就是特级,是由于业务知识学习不够,把木耳的分级没有学好分清楚,是造成本次虚假宣传销售被投诉的主要原因。 二、销售数量:汉中鱼水南乡电商服务有限公司共销售了1单3袋,每袋1斤,共计3斤,买家下单后未发货之前就取消订单,因此我们实际没有销售出去,没有成交。
三、广告费用情况:经核实汉中鱼水南乡电商服务有限公司付给平台900个微信豆的广告费用宣传费用,每个微信豆0.1元,合计人民币90元,付出了广告费900个微信豆,合计人民币90元。
四、销售的黒木耳没有出售,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后期我们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防止同类违法事件在次发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五十五条 / 第一款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买家下单后未发货之前就取消订单,因此实际没有销售出去,没有成交,更为造成严重的后果,付给平台的广告费用为90元人民币, 处广告费用三倍合计处罚270元。
270.00元
镇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