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泰峰石材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明富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1027870883409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包公路南侧(毫沁营村呼和浩特储运公司院内)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8-12
(2022)内0102民初284号
何*
呼和浩特市泰峰石材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
2022-08-12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何*
呼和浩特市泰峰石材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3
2022-03-10
(2022)内0102民初284号
何*
呼和浩特市泰峰石材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4
2022-03-10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何*
呼和浩特市泰峰石材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应急罚﹝2025﹞1-04001号
检查时发现梁海红正在焊工作业,经核查证件已过期。
决定给予人民币1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5000.00元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5-05-23
2
(新)应急罚(2023)33号
呼和浩特市泰峰石材市场有限责任公司作业现场无规范的供配电设施,无过载保护、无漏电保护、无接地保护及短路保护;未按国家规定设置供配电项目;未对从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岗位职责、操作规程不健全,安全管理不规范。
处人民币30万元的行政处罚
300000.00元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3-04-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