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嘉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侯桂华 | 注册资本:2660.519914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102719443005B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茭菱路36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2-23
云南嘉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禄劝华翔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2-18
(2024)云0102民初19924号
买卖合同纠纷
云南嘉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禄劝华翔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裁判文书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7-07
2020-05-12
(2020)云0102执1320号
买卖合同纠纷
云南嘉禾大酒店、云南宴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9-12-31
2019-10-30
(2019)云0102民初11892号
买卖合同纠纷
云南嘉禾大酒店与云南宴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23341.97元
民事案件
3
2018-11-07
2018-07-25
(2018)云01民初1136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昆明嘉禾联振娱乐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嘉禾大酒店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8-11-07
2018-07-25
(2018)云01民初1134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昆明嘉禾联振娱乐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嘉禾大酒店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8-11-07
2018-07-25
(2018)云01民初1135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与昆明嘉禾联振娱乐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嘉禾大酒店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昆五消行罚决字〔2026〕第0005号
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标识为“低区嘉禾-1层至9层”的湿式报警阀,开启阀体上主排水阀进行放水试验(自放水开始至就地集水坑蓄满),未见报警阀正常启动,判定喷淋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处于瘫痪)
给予云南嘉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昆明市五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6-01-23
2
云市监昆五处罚﹝2025﹞23号
经查:当事人主要从事住宿服务和餐饮服务。当事人从昆明定起商贸有限公司以25元/瓶的单价购进“和味烧汁调味料”1瓶的食品后在其公司厨房烧菜时添加使用。2024年11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现场发现厨房热菜加工区打荷台上的不锈钢盘内摆放有“和味烧汁调味料”1瓶(家楽专业餐饮净含量:2.5千克产品标准号:Q/VBAR003S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331011600340保质期:12个月生产日期:20220601生产商:联合利华食品(中国)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嘴工业区亭卫路1068号,瓶内余量约二分之一,瓶盖丢失)为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上述食品与其它未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未分区域、未做标识,混合摆放在一起进行使用。当事人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从事餐饮服务的行为,于2024年11月12日被我局查获。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货值金额为25元,违法所得无法剥离计算。调查期间当事人自行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整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经办案机构集体讨论,建议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一、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和味烧汁调味料”1瓶;二、罚款50000元,上缴国库
50000.00元
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