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速昂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党政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20MA1HP45N1A | 所属地区:上海市 |
| 企业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柘林镇胡桥社区农交路28号第2幢2231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2-12
(2024)浙0281民初381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上海速昂物流有限公司
余**,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市分公司
余姚市人民法院
2
2024-12-04
(2024)浙0281民初381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上海速昂物流有限公司
余**,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市分公司
余姚市人民法院
3
2024-06-27
(2024)浙0281民初381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上海速昂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市分公司,余**
余姚市人民法院
4
2024-04-19
(2023)浙0281民诉前调972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上海速昂物流有限公司
余**,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市分公司
余姚市人民法院
5
2023-09-26
(2023)浙0281民诉前调972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上海速昂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市分公司,余**
余姚市人民法院
6
2020-07-27
(2020)沪0120民初2571号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上海速昂物流有限公司
上海西兰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奉贤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5-08
2024-12-13
(2024)浙0281民初381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上海某丁有限公司;余*;中国某有限公司吉安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43481.10元
民事案件
2
2022-01-10
2020-07-27
(2020)沪0120民初2571号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上海速昂物流有限公司与上海西兰物流服务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0-01-06
2019-09-24
(2019)沪0120民初5863号之一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上海速昂物流有限公司与上海西兰物流服务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9-12-10
2019-07-10
(2019)沪0120民初5863号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上海速昂物流有限公司与上海西兰物流服务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2262800171
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检验检测(2023年6月1日版本)
罚款5000元
5000.00元
上海市奉贤区交通委员会
2026-03-12
2
粤电交罚﹝2025﹞00567号
该车长度为17800mm,与该车《道路运输证》登记的长度13740mm不相符,擅自加长了4060mm,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5000.00元
茂名市电白区交通运输局
2025-07-29
3
粤电交罚﹝2025﹞00427号
该车货厢长度为17400mm,与该车《道路运输证》登记的货厢长度13750mm不相符,擅自改装加长货厢3650mm(擅自改变车辆登记尺寸)。该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5000.00元
电白区交通运输局
2025-06-06
4
2242840081
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检验检测(2023年6月1日版本)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上海市奉贤区交通委员会执法大队
2024-11-22
5
闽交执莆高一﹝2024﹞罚字第176号
2024年10月16日1时27分,我单位执法人员接监控中心报警在沈海高速仙游枫亭收费站出口22道有一辆大件运输车辆,驾驶员现场提供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审批通行时间已过期。执法人员杨闽光、黄飞虎立即赶往现场处置。1时59分,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对郭新建驾驶的沪FT5201﹝沪F0304超﹞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检查,该车为7轴货车,运载SK2环保设备除尘器一个,车货总宽4.4米,超宽0.85米,车货总高4.6米,超高0.6米,车货总长22.5米,超长4.4米,车货总质量52吨。驾驶员郭新建现场提供了其从业资格证和车辆道路运输证,其提供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审批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19时至2024年10月14日23时59分。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2米、总宽度未超过3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0米的,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5米、总宽度未超过3.75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8米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5米、总宽度超过3.75米或者总长度超过28米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有前款所列多项违法行为的,相应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应当累计,但累计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大件运输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法超限运输:﹝三﹞未按许可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
500.00元
福建省莆田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
2024-10-17
6
粤茂交罚﹝2024﹞02403号
2024年9月10日10时09分,我单位执法人员潘志明、余继霞在G228线电白区旦场镇乐段村路口进行日常稽查时,发现耿威风驾驶沪FE8756沪BG879挂重型货车从广东广州运载百货到海南海口。经现场勘验,实测该车的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为4.21米,总宽度为3.00米,总长度为21.50米,该趟货物的承运人是上海速昂物流有限公司,该车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该车车货总高度、总宽度、总长度超过规定限值。当事人使用沪FE8756沪BG879挂重型货车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现场笔录》、勘验笔录、车辆照片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茂名市交通运输局
2024-10-09
7
2230118535
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
罚款:1500元
1500.00元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
2023-12-26
8
2230115832
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
2023-10-18
9
2230110504
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
罚款:3000元
3000.00元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
2023-06-27
10
2230108932
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
罚款:2500元
2500.00元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
2023-05-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