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万利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平平 | 注册资本:4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9MA77AX860T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永祥街451号座标2020商住小区6栋402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5-12
(2024)新0103民初1283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左**
新疆万利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程**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2
2024-11-20
(2024)新0103民初1283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左**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新疆万利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程**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3
2024-11-19
(2024)新0103民初1283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左**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新疆万利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程**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天建罚(2025)6-2号
2025年7月29日,新疆万利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豪门大厦项目土石方工程、边坡支护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依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依照本办法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罚款”的规定。
1500.00元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局
2025-10-15
2
乌天建罚(2025)6-3号
2025年7月29日,新疆万利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豪门大厦项目土石方工程、边坡支护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依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依照本办法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罚款”的规定。
1500.00元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局
2025-10-15
3
乌天建罚(2025)6-1号
2025年7月29日,新疆万利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豪门大厦项目土石方工程、边坡支护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依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
20000.00元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局
2025-10-15
4
新乌米交执运罚普〔2024〕0871号
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
责令新疆万利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停产停业10天
-元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2025-01-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