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灞桥区心茹唐久便利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梁嫦娥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10111MAB112QT16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华夏世纪广场A座一层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灞市监处罚〔2025〕6号
当事人已取得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主要经营预包装食品食品,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当事人称其店因经营成本较大,为了促进经营,2024年11月份,其店加盟公司西安唐久便利连锁有限公司向其店配送了一批香烟, 用于其店零售。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云烟(紫)和好猫磨砂猴王各1条,已进行先行登记保存,并由西安市灞桥区烟草专卖局出具检验报告(NO:R-ZW61250300146),鉴定结果为真品卷烟。经查实,当事人于2024年11月至案发共从西安唐久便利连锁有限公司购进香烟如下:好猫(吉祥)10包、好猫(细支长乐)10包、娇子(格调细支) 10包、云烟(紫)20包、好猫
(磨砂猴王)30包、红塔山(硬经典100) 10包、苏烟(五星红杉树) 10包、利群(新版) 10包、兰州(硬珍品)10包、双喜(经典1906) 10包、白沙(硬新精品二代) 10包。
2025年4月10日,我局再次接到群众举报,当事人仍存在无烟草零售许可证销售香烟行为。经现场检查,在当事人店内未发现香烟。当事人供述,因房租及人工成本大,生意难做,其抱着侥幸心理于2025年3月25日向西安唐久便利连锁有限公司订购了四条香烟,放在柜子里进行销售。具体为芙蓉王(硬)10包、云烟(紫)20包、玉溪(软)10包。截止2025年4月11日,当事人的上述香烟除云烟(紫)和好猫磨砂猴王各1条外,其他已全部销售,其中好猫(吉祥)进货价21.836元/包,销售价26元/包;好猫(细支长乐)进货价13.992元/包,销售价16元/包;娇子(格调细支) 进货价12.93元/包,销售价14元/包;云烟(紫) 进货价11.45元/包,销售价14元/包;好猫(磨砂猴王)进货价9.7元/包,销售价14元/包;红塔山(硬经典100) 进货价9.7元/包,销售价12元/包;苏烟(五星红杉树) 进货价18.868元/包,销售价22元/包;利群(新版) 进货价12.93元/包,销售价18元/包;兰州(硬珍品)进货价15.5元/包,销售价19元/包;双喜(经典1906) 进货价15.052元/包,销售价17元/包;白沙(硬新精品二代) 进货价9.7元/包,销售价14元/包;芙蓉王(硬)进货价21.836元/包,销售价26元/包;玉溪(软)进货价20.14元/包,销售价24元/包。
以上香烟货值金额共计3060元,违法所得517.66元。
1、没收违法所得517.66元;
2、处以罚款人民币1499.4元。
1499.40元
西安市灞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29
2
西灞市监处罚〔2023〕160014号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的违法行为.
1、没收违法所得92.96元;
2、罚款1858.5 元。
1858.50元
西安市灞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