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利华玉口腔门诊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许超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1023MAEG74NX2L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市容城镇交通路67号(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监利市监处罚〔2026〕7号
经查,2025年11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制作《现场笔录》1份,现场发现当事人营业场所未悬挂营业执照,只悬挂有诊所备案凭证。通过门店宣传海报、线下宣传单页发布华玉口腔、以医疗为核心相关广告,广告内容包含:“华玉口腔、以医疗为核心、百姓价、看好牙、真诚服务、专业守护,华玉口腔交通路店盛大开业,全场6.8折优惠。德国固定牙镶一颗、送一颗、终身质保。开业免费领鸡蛋、每人限一份、数量有限、先到先得、领完即止。开业活动、看牙抽现金红包、导员就诊到院礼、活动牙做一送一。”等内容,且“全场6.8折优惠”促销广告,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促销海报或价签上标明原价具体金额、计算依据及相关交易票据凭证信息,也未告知消费者,构成价格违法行为。当事人通过门店宣传海报、线下宣传单页发布涉及医疗服务的推广内容,均没有《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现场也未能提供上述广告对应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且广告内容超出《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医疗广告允许发布范围。
另查明:当事人发布涉案广告于2025年11月26日由监利市全艺广告公司制作,广告制作及发布费用共计人民币600元,“全场6.8折优惠”促销内容未提供原价的真实交易记录,构成价格欺诈行为。该促销活动期间,无违法所得。当事人承认为了开业招揽顾客其发布的涉案医疗广告未提前申请审查,也未依法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且在我局调查期间还接到荆州派发的监利市12345政务服务工单(编号:SJPF202512010216)举报称:位于监利市容城镇交通路华玉口腔诊所广告不合规及虚假宣传广告违法的问题。...[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的规定,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涉案违法医疗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因违法广告造成的不良影响,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1.对当事人价格欺诈行为处以罚款8000元;
2.对当事人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
3.以上罚款合计10000元,上缴国库。
8000.00元
监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