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小哲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曹胜尧 | 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3122MACDCTQ00P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遮岛镇振兴路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德梁处罚〔2025〕55号
经查,当事人从事超市经营分别于2016年7
月18日、2024年4月8日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2025年3月15日,当事人从梁河县小尚百货店购进涉案食品“双汇润口香甜王(玉米风味香肠)”1件(40根/件),采购价1.70元/根,零售价2.00元/根。1件(40根/件)涉案“双汇润口香甜王(玉米风味香肠)”生产日期2025年2月7日,保质期120天,保质期至2025年6月5日。通过查阅该超市涉案食品的销售记录(2025年6月1日-2025年6月30日期间)双汇润口香甜王(玉米风味香肠)超过保质期后于2025年6月28日销售了1根(75g/根),剩余14根被本局依法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超过保质期的涉案食品双汇润口香甜王(玉米风味香肠)15根,其中销售了1根(75g/根),采购价1.70元/根,销售价2.00元/根,货值金额30.00元,违法所得2.00元。
综上,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五)项的规定, 经办人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拟作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扣押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双汇润口香甜王(玉米风味香肠)14根(75g/根);
2.没收违法所得贰元零角零分(¥2.00)
3.罚款壹仟元零角零分(¥1000.00)。
以上罚没款合计壹仟零贰元零角零分(¥1002.00)。
1.00元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