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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县濯港镇粮食蛋糕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黄毅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1127MA4CNJM536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黄梅县濯港镇企管会(关山大道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黄梅市监处罚〔2025〕57号
经查,2023年12月9日,当事人在淘宝平台尚谷烘焙原料店购买了1瓶200克的正荣开心果酱,购进价格是89元,2023年12月19日使用了33克,以后直到超过保质期都未再使用,剩下167克由当事人在本局执法人员监督下,于2025年1月21日现场自行销毁。2024年12月22日,湖北千百味食品有限公司向当事人送来上述20种食品原料60瓶(每个品种各3瓶),截至2025年1月14日,已使用40瓶(每个品种各2瓶),思必达海苔酥脆松、思必达海苔脆松2号、台恒海苔酥松2A三种原料单价都是:50元/kg(5元/100克/瓶),思必达金丝肉粉松单价:30元/kg(3元/100克/瓶),其他的16种食品原料单价都是:45元/kg(4.5元/100克/瓶),上述违法经营的食品原料货值金额共计:270元,因上述20种食品原料主要是零散地使用在各种蛋糕中,且未建立使用台账,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决定没收上述已扣押的20瓶食品原料,并对当事人处以20000元罚款,上缴国库。
20000.00元
黄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3-20
2
黄梅市监处罚〔2023〕101号
2023年3月20日,本局城东所将其辖区黄梅县实验高级中学涉嫌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一案的供应商是黄梅县濯港镇粮食蛋糕店的违法线索移送到濯港所。本局濯港所接到城东所送达的案件移送函后,根据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报县局领导审批,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2023年4月20日,本局依法对当事人用于黄梅县实验高级中学超市现场打贴标签的TSC条形打码机实施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并向当事人送达了《黄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梅市监扣押字〔2023〕31号)和《黄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物清单》(梅市监清单字〔2023〕31号)。 经查,2023年2月23日,黄梅县濯港镇粮食蛋糕店将当天生产的一批未打、贴标签的食品销售并送达到黄梅县实验高级中学超市,在其超市现场打、贴标签,标注的生产日期是2023年2月24日,该批次食品具体为:“胡萝卜奶酪棒”20袋,销售价格6.5元/袋;“肉松小贝”和“芋泥雪贝”、“流芯蛋糕”、“红丝绒蛋糕”共计75袋(盒),销售价格7.5元/袋(盒);“毛毛虫”面包、“鸡肉披萨”面包、“台式烤肠”面包共计80袋,销售价格3.5元/袋;“香芋吐司”20袋,销售价格6元/袋。上述违法经营的食品共计货值金额:1092.5元,因当事人未做原材料使用记录及相关记录,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构成了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没收当事人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TSC条形打码机1台,并处以50000元罚款,上缴国库。
50000.00元
黄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17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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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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