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福清市泰禾八号大酒店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2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长明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50181MA33FRDP8C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龙田镇福庐北路31-87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1-20
2021-11-12
(2021)闽01民终7587号
劳动争议
林**、福清市泰禾八号大酒店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1-12-16
2021-07-28
(2021)闽0181民初4984号
劳动争议
林**、福清市泰禾八号大酒店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26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融市监龙田处罚﹝2024﹞37号
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喜士来彩针糖果及家樂鸡粉调味料,计货值金额95元,违法所得无法认定;当事人未及时清理仓库内超过保质期的进亿传统全蛋伊面、丁香、黑芝麻及名味春卷皮;当事人未按规定贮存散装食品;当事人未按要求对餐具进行消毒;当事人经营场所未具有相应三防设施。
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喜士来彩针糖果及家樂鸡粉调味料,计货值金额95元,违法所得无法认定;当事人未及时清理仓库内超过保质期的进亿传统全蛋伊面、丁香、黑芝麻及名味春卷皮;当事人未按规定贮存散装食品;当事人未按要求对餐具进行消毒;当事人经营场所未具有相应三防设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9章第5条第1款第13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章第一百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章第一百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章第一百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章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章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章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章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章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章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章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章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章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章第一百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章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章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章第一百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章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章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处以警告;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25000.00元
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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