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拜儿纳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艾散江·萨吾提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3125091938095U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卡拉库木工业园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喀莎市监处罚〔2024〕235号
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1.没收违法所得6200元(陆千贰百元整);
2.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3.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艾散江·萨吾提(兼任食品安全总监和化验员)(653125198909130011)、食品安全员阿提开木·阿布都热合曼(653125198708162228)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元
莎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29
2
莎市监处罚(2023)200号
经查,当事人于2019年09月09日取得营业执照,2020年07月23日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开始从事食品生产活动。2023年08月26日,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按照抽样计划,在泽普县温诚现成面店内对当事人生产的棉籽油(分装)进行抽样检验。另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23年06月20日,委托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生产的红花籽油进行抽样检验,2023年09月27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2023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编号:SBJ23650000830243077)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2023X-J-SP26302)、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和异议须知等相关检验文书和安徽中青检验检测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ZQJY-2023-W604216W)。(编号2023X-J-SP26302)的检验报告具体情况如下:食品名称:棉籽油(分装),规格:5L/桶,生产日期:2023-08-17,被抽样单位名称:泽普县温诚现成面店,标称生产者名称:新疆拜儿纳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样品数量:2桶,抽样基数:4桶,经抽样检验,溶剂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编号:ZQJY-2023-W604216W)的检验报告具体情况如下:食品名称:红花籽油,规格:1.8L/桶,生产日期:2023-04-08,生产单位:新疆拜儿纳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样品数量:2桶,经检验,亚麻酸项目不符合GB/T 22465-2008《红花籽油》要求,油脂定性实验GB/T5539-2008,检验结果检出菜籽油,该样品不合格。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生产场所未发现上述同批次不合格棉籽油(分装)和红花籽油。当事人对生产经营的棉籽油(分装)和红花籽油经抽检不合格结果无异议,不申请复检。
一、罚款50000元(伍万元) 二、没收违法所得7885元(柒仟捌佰捌拾伍元); 三、没收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棉籽油(分装)170桶; 四、没收掺杂红花籽油155桶
50000.00元
莎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