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前卫实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邵爱兰 | 注册资本:2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1831699885525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新密市超化镇圣帝庙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2-20
(2023)粤0604民初2962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张**
佛山市海特克玻璃技术有限公司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2
2020-07-08
民间借贷纠纷
河南省前卫实业有限公司
吴**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3
2020-06-04
(2020)豫0183民初2212号
民间借贷纠纷
赵**
河南省前卫实业有限公司
新密市人民法院
4
2019-09-29
(2019)豫01民终19305号
合同纠纷
河南省前卫实业有限公司
郑州建嵩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19-09-05
(2019)豫0183民初6472号
民间借贷纠纷
郑**
河南省前卫实业有限公司
新密市人民法院
6
2019-08-20
(2019)豫0183民初5801号
民间借贷纠纷
陈**
河南省前卫实业有限公司,孙**
新密市人民法院
7
2019-08-07
(2019)豫0183民初5553号
合同纠纷
郑州建嵩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河南省前卫实业有限公司
新密市人民法院
8
2019-08-07
(2019)豫0183民初5553号
合同纠纷
案由郑州建嵩耐火材料有限公司,郑州建嵩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河南省前卫实业有限公司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
9
2019-05-27
(2019)内0204民初125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南省前卫实业有限公司
包头晶牛浮法股份有限公司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8-06-05
(2016)豫0105民初463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行政区支行
河南省前卫实业有限公司,紫阳县前卫实业有限公司,侯**,侯**
执行文书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2
2016-10-11
买卖合同纠纷
江苏良品塑胶有限公司
郑州希凯建材有限公司,唐姆节能建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侯**,河南省前卫实业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昆山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5-24
2021-05-19
(2021)豫01执398号之二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赵**、河南省前卫实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0-12-16
2020-07-23
(2020)豫民申2350号
合同纠纷
郑州建嵩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河南省前卫实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0-10-29
2020-08-03
(2020)豫0183民初2212号
民间借贷纠纷
赵**与河南省前卫实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9550.00元
民事案件
4
2020-08-04
2020-07-21
(2020)豫01民终8564号
民间借贷纠纷
侯**、陈**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20-08-04
2020-06-10
(2020)豫0183民初76号
民间借贷纠纷
陈**与吴**、侯**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70000.00元
民事案件
6
2020-04-28
2020-04-13
(2019)豫0183民初10383号
民间借贷纠纷
周**与河南省前卫实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30000.00元
民事案件
7
2019-12-23
2019-11-04
(2019)豫0185执恢529号之一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新密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超化支行、河南省前卫实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19-11-29
2019-09-23
(2019)豫0183民初5801号
民间借贷纠纷
陈**与河南省前卫实业有限公司、孙**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05571.00元
民事案件
9
2019-11-25
2019-08-23
(2019)豫0183民初5553号
合同纠纷
郑州建嵩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与河南省前卫实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5000.00元
民事案件
10
2019-11-19
2019-11-08
(2019)豫01民终21347号
民间借贷纠纷
孙**、河南省前卫实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密消行罚决字﹝2024﹞第0032号
2024年04月15日12时11分,郑州市新密市消防救援大队接到报警,位于新密市超化镇圣帝庙村河南省前卫实业有限公司保温车间顶棚发生火灾。经调查,认定该起火灾起火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11时55分许,起火部位为保温车间北侧偏东处中部,起火原因为电焊焊渣引燃可燃物引发火灾。该单位未有效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违反了《河南省消防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新密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4-06-12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10-18
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新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2-12-12
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新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