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金源顺通铜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奎臣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223666104463J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静海县大丰堆镇前双柳树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7-12-18
2017-11-29
(2017)津0103执3154号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天津市福禄线材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7-12-18
2017-11-29
(2017)津0103执3155号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天津市福禄线材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17-12-18
2017-11-29
(2017)津0103执3153号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天津市福禄线材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17-12-18
2017-11-29
(2017)津0103执3152号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天津市福禄线材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16-11-09
2016-11-09
(2016)津0103民初447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与天津市福禄线材有限公司、天津能者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794224.48元
民事案件
6
2016-11-09
2016-11-09
(2016)津0103民初447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与天津能者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跃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794178.47元
民事案件
7
2016-11-09
2016-11-09
(2016)津0103民初447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与天津能者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跃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794178.47元
民事案件
8
2016-11-09
2016-11-09
(2016)津0103民初447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与天津市跃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市福禄线材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794134.55元
民事案件
9
2016-11-09
2016-11-09
(2016)津0103民初447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与天津市福禄线材有限公司、天津能者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794224.48元
民事案件
10
2016-11-09
2016-11-09
(2016)津0103民初447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与天津市金源顺通铜业有限公司、天津市福禄线材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780373.97元
民事案件
行政处罚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没有数据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10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1-01-17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