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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县南腊超越购物中心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邓树德注册资本:30万
统一信用代码:92530927MA6Q8MGE19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芒卡镇南腊村南腊完小路口(左300米)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临沧处罚〔2025〕86号
经查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第一款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当事人采购食品未落实进货索证索票管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的规定;当事人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化妆品标签标示的要求贮存、运输化妆品,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规定;当事人采购化妆品未落实进货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管理,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情况、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的规定。其行为构成了:1.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违法行为;2.采购食品未落实食品进货索证索票管理违法行为;3.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违法行为;4采购化妆品未落实进货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管理违法行为。沧源县南腊超赿购物中心商品陈列架待销的超过保质期食品货值金额总共为473元,待销的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货值金额总共为2686元。因无法查实当事人在上述食品超过保质期和化妆品超过使用期限后的销售数量,导致无法查实当事人的违法所得。
1.没收涉案的超过保质期食品和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 2.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行为罚款2000元; 3.未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管理制度的行为给予警告; 4.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行为罚款10000元; 罚款共计人民币12000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
12000.00元
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10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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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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