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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长安镇新安医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猛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441900354650430Y所属地区:广东省
企业地址:东莞市长安镇新安社区新安一路3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6-14
(2022)粤1972民初11419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蒋**,肖*,肖**
东莞市长安镇新安医院有限公司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2
2021-11-25
(2021)粤1972民初11948号
著作权侵权纠纷
东莞市长安镇新安医院有限公司
陈*,陈*
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法院
3
2021-11-25
(2021)粤1972民初11948号
侵权纠纷
东莞市长安镇新安医院有限公司
陈*,陈*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4
2021-05-12
(2021)粤1972民初7794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胡**
东莞市长安镇新安医院有限公司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5
2020-06-29
(2020)粤1972民初6329号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东莞市长安镇新安医院有限公司
胡**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6
2020-06-29
(2020)粤1972民初6329号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东莞市长安镇新安医院有限公司
胡**
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法院
7
2020-06-10
(2020)粤1972民初6329号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东莞市长安镇新安医院有限公司
x**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8
2020-06-10
(2020)粤1972民初6329号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东莞市长安镇新安医院有限公司
胡**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29
2021-08-26
(2021)粤1972民初16535号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东莞市长安镇新安医院有限公司、付**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12-13
2021-03-23
(2021)粤1972执374号
服务合同纠纷
东莞市长安镇新安医院有限公司与胡**服务合同纠纷执行案件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1-04-21
2021-02-08
(2021)粤1971行审890号
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环保)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与东莞市长安镇新安医院有限公司非诉行政行为执行审查一案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裁定书
200000.00元
行政案件
4
2020-12-28
2020-06-30
(2020)粤1972民初6329号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东莞市长安镇新安医院有限公司与胡**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17772.65元
民事案件
5
2020-11-26
2020-10-10
(2020)粤19民终7344号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胡**与东莞市长安镇新安医院有限公司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18-11-12
2018-05-09
(2018)粤1972民初2657号
劳动争议
付**与东莞市长安镇新安医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18-11-12
2018-05-09
(2018)粤1972民初2653号
劳动争议
叶*与东莞市长安镇新安医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10000.00元
民事案件
8
2018-01-04
2017-05-16
(2017)粤1972粤3609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郭**与东莞市长安镇新安医院有限公司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民事裁定书
其他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医保罚字﹝2026﹞第07004号
东莞市长安镇新安医院有限公司在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期间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不存在欺诈骗保情形。
罚款人民币柒仟叁佰柒拾壹元贰角伍分(¥7371.25)
7371.25元
东莞市医疗保障局
2026-01-13
2
东医保罚字﹝2025﹞第07003号
东莞市长安镇新安医院有限公司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0日期间违规使用我市医保基金,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项目收费的违规情形,于2024年7月24日退回上述违规金额共计人民币44177.52元到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账户。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有关规定,处以罚款人民币44177.52元
44177.52元
东莞市医疗保障局
2025-02-27
3
东建罚字(消防)﹝2024﹞第005号
2024年4月2日,长安镇住建局收到长安镇消防大队转来的《关于移送未办理消防许可和备案问题线索的函》。2024年4月26日,长安镇住建局执法人员对东莞市长安镇新安社区新安一路3号长安新安医院M7楼(M7骨科康复楼)工程的改建装修工程未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手续的情况进行调查。该工程位于东莞市长安镇新安社区新安一路3号,新安医院M7楼:原建筑1994年6月建成,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4层,一至四层是厂房(建筑面积3399平方米)。现东莞市长安镇新安医院有限公司租赁使用,于2022年7月进行改建装修,装修范围为地上4层,建筑面积3399平方米,作医院康复楼使用,一层为康复大厅、二层为康复科住院部,三层为骨科住院部,四层为内科住院部,于2023年1月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该工程属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第51号令)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的总建筑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的医院病房楼之特殊建设工程。现场检查时有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未发现该建筑物违反消防强制性标准的行为。现场检查时,东莞市长安镇新安医院有限公司未提供《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和《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长安镇住建局执法人员已签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现场现场照片、设计图纸、装修购置材料票据等证据证实。
处人民币100000元罚款
100000.00元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9-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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