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莱康电子产品营业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翔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624MACTFU6E1N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 城关镇水镜大道611号2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漳市监处罚〔2024〕72号
经查,当事人南漳县莱康电子产品营业部(李翔)于2023年9月从南漳好妙副食店购进“蒙牛纯牛奶”10盒,净含量:250ml;生产日期:2023年9月10日,保质期:6个月;生产商:蒙牛特仑苏(银川)乳业有限公司,购进价:3.8元,售价:5元。“达麦园”牌熔岩雪芙面包10袋,净含量:95克,生产日期:2023年7月17日,保质期:6个月。生产商:新郑市达麦园食品有限公司;购进价:3.5元,售价:5元。上述食品在其经营场所售卖,截止2024年3月13日执法人员检查时,“蒙牛纯牛奶”库存4盒,货值:20元;“达麦园”牌熔岩雪芙面包库存3袋,货值:15元;上述食品总货值:35元。由于当事人是个人经营,未建立食品销售账目,上述食品在超过保质期后销售的数量无法确定,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现责令你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蒙牛纯牛奶”4盒;“达麦园”牌熔岩雪芙面包3袋;
2.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南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