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正弘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熊东东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681MAC94UH418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鹰潭市贵溪市信江路95-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贵市监处罚〔2025〕138号
2025年8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接上级(市局特设股)通知,称位于贵溪市龙兴时代广场2#楼(贵溪天虹商场内)有一台电梯超期未检,我局执法人员赶往现场核实相关情况,现场检查设备代码为3110100762023AP935(使用登记证编号:梯11赣LC01744(25)、产品编号:45169706、单位内编号:2#DT11)的电梯处于正常运行使用状态(通电运行中),并且电梯上未粘贴任何禁止使用的相关标识,并且现场检查时该单位不能提供上述1台电梯合格、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电梯)相关检验(检测)报告(现场提供的电梯安装监督检验报告检验日期:2024年07月23日、下次检验日期:2025年07月),上述1台电梯至我局执法人员检查之日属于超期未检状态,我局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单位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贵市监雄特令[2025]第1-8-8号),要求该单位立即停止使用上述一台未经检验(检测)的电梯,待电梯检验合格并取得合格的检验(检测)报告后方可正常运行使用,并且现场对该单位上述使用的1台电梯下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贵市监强制雄[2025]1-8-8号)。
2025年8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针对上述2025年8月8日检查上述电梯发现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取证,现场查看监控发现上述电梯从2025年7月23日至检查之日(2025年8月8日)均处于正常运行使用状态,未停止使用过。
1、处罚款人民币15000元上缴国库。
15000.00元
贵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