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金瑰福贵金属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颖颖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202MADWGQTF5C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卜奎大街与龙华路交汇处(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00单元01层2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齐龙市监处罚〔2026〕1204号
2026年5月6日上午,我局执法人员根据齐市局文件要求到黑龙江金瑰福贵金属检验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在用的一台电子天平(型号为GS223,出厂编号:083840237)上一周期检定日期为2024年11月19日,有效期至2025年11月18日,检定证书编号:FM2417930,最近一次检定日期为2025年12月16日,有效期至:2026年12月15日,同时在检查该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2025120901)检验日期及签发日期均为2025年12月9日,检验报告(编号为2025121501、2025121502、2025121503)检验日期与签发日期均为2025年12月15日,在检查该公司检验原始记录与上述检验报告均能一一对应,在检验报告中有总质量项目,与原始记录上均一一对应,该公司在用的电子天平检定证书在2025年11月18日到2025年12月16日之间存在空档,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单位在用计量器具电子天平在定期检定到期后空档期间开展了检验活动并出具的4个检验报告,
1、责令限期改正;
2、通报批评;
3、罚款:10000元(壹万元)。
10000.00元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